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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中心發布時間:2025-06-19 99 次瀏覽
淄博火車站北廣場片區A5-2號地塊位于淄博市張店區車站街道辦事處興學街以北,健康街以東,包含三個地塊,總面積為29549.50m2。地塊1西至健康街,南至興發物產外貿有限公司(已拆除),東至萬福家園(已拆除),北至興西社區(已拆除),地塊2南至興學街,西至健康街,北至興西社區(已拆除),東至淄博正馳管道安裝有限公司(已拆除),地塊3南至興學街,西至興發物產外貿有限公司(已拆除),北至萬福家園(已拆除),東至淄博正馳管道安裝有限公司(已拆除),三地塊面積分別為5179.80m2、23736.60m2、633.10m2。
地塊1為淄博興發物產外貿有限公司商業用地,地塊內商住混合,用途為煙酒糖茶零售商鋪和果蔬便民市場;地塊2西側為淄博興發物產外貿有限公司商業服務業用地,用途為辦公及紡織品、陶瓷、塑料制品、日用百貨、勞保用品等儲存,沿街店面外租為餐館、超市等商鋪,東側為萬福家園小區全體業主商業用地、商務金融用地和其他商務服務業用地,實際用途為居住小區和沿街餐館、超市、藥店、賓館等商鋪,該地塊1956-2006年為山東淄博商業學校,2007年淄博潤發置業有限公司取得該地塊使用權,開發為萬福家園小區;地塊3一直為淄博市張店區人民政府空閑地,供行人行走和車輛臨時停放。目前3個地塊內建筑物均已拆除,建筑垃圾已清運,地塊內存在文物勘探探溝,開挖出的土壤堆存在旁邊。根據《淄博張店老城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火車站北片區修改》,該地塊規劃用途為居住用地和交通運輸用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條: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根據《山東省生態環境廳山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深化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管理服務高質量發展的意見》(魯環發[2023]20號),用途變更為含“一住兩公”建設用地的多用途混合地塊,應當整體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淄博火車站南廣場片區建設指揮部辦公室為此委托山東科建檢測服務有限公司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并編制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
我單位接受委托后,依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對該地塊開展了土壤污染狀況調查。2022年4月-2025年6月,我單位對項目地塊及周邊進行了現場踏勘及現場快速檢測,并對土地使用權人、周邊居民、地塊管理機構等地塊現狀或歷史知情人進行了人員訪談,對地塊內各歷史用途、建筑物分布情況等及周邊潛在污染源進行了污染識別分析。調查期間收集了該地塊相關資料,并從天地圖歷史影像中截取該地塊2004年~2024年衛星影像進行分析。地塊原為淄博興發物產外貿有限公司、萬福家園全體業主商業服務業用地和張店區人民政府空閑地,地塊歷史上不涉及工礦用途、規?;B殖、有毒有害物質儲存、使用、處置與輸送;歷史上不存在環境污染事故、危險廢物堆放、固廢堆放與傾倒等情況;地塊周邊潛在污染源以醫院、汽車站、汽修廠等服務性行業為主,位于地塊地下水上游、主導風向上風向企業有淄博交運集團張店分公司、淄博交運汽修廠、淄博公交東站、機械加工廠,交運集團、汽修廠和公交東站潛在污染物為機動車尾氣和汽油、機油等跑冒滴漏,車輛在園區內行程較短,排放量較小,空氣流通較好,在露天空曠條件下很容易擴散,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且地面已硬化,基本不會對地塊造成影響;機械加工廠存在時間約為20世紀60年代至20世紀末,主要生產農機農具,產生的焊接和切割煙塵比重較大,均沉降于密閉車間內,企業距離地塊較遠,污染物沒有遷移途徑,廢機油、廢油桶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且廠區地面已硬化,企業歷史上未發生過環境污染事故,對地塊基本沒有影響。
經現場快篩,檢測數據無異常,未發現該地塊受到污染的情況。綜上,調查地塊及周邊地區現狀和歷史上無明確造成土壤污染的污染源,淄博火車站北廣場片區A5-2號地塊環境狀況可接受,今后可作為居住用地使用。本次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結束,無需開展第二階段調查。